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用“抗震救灾特别费”为该行职工购买名牌运动鞋一事曝光后,6月13日中国工商银行在其网站上挂出一份“有关情况说明”,通读“说明”后让人感觉,这并不是什么认错,而是一张“辩护状”。
绵阳银行用“抗震救灾特别费”为职工买耐克鞋
2008年5月28日,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弄虚作假,将为该行56名职工购买的56双耐克运动鞋(价值2.85万元)的销售发票中的商品名称填写为雨衣、雨靴和雨伞,之后在其上级行安排拨给的“抗震救灾特别费”(按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《关于抗震救灾期间财务管理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的要求,“抗震救灾特别费”是用于维护灾区工行系统员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、保全资产和维持营业网点基本运作的资金)中报销了这笔开支。
中国工商银行“抗震救灾特别费说明”
“说明”中称:为安全第一、力避伤亡,涪城支行决定由单位出面为员工统一组织购买运动鞋。但“在购货售发票中的商品名称处填写的是雨衣、雨靴和雨伞”。这家支行地处灾区,“灾民每人每天发1斤粮10元钱”,他们竟为每人买了500多元钱一双的运动鞋。
涪城支行统一购买运动鞋是出于抗震救灾的需要;但存在价格偏高、虚开发票的错误。“抗震救灾特别费”是工行的内部费用,绝对和大家捐献的抗震救灾善款没有关系。
工行方面的这一解释无疑令人失望。如果说,之前审计中暴露出来的“买鞋”问题是对公众的一次伤害,那么,这种不负责任的解释可谓是“二次伤害”。因为这一解释漏洞百出,完全不能说服公众。
相关负责人反复强调“‘抗震救灾特别费’是工行的内部费用,绝对和大家捐献的抗震救灾善款没有关系”,然而,既然是“抗震救灾特别费”,自然只能用于抗震救灾,这与人们捐献的抗震救灾善款其实并无差别,同样不允许挪作他用,又怎能用于为职工买鞋呢?而且如果单纯是为了抗震救灾,需要买500元一双的鞋子吗?既然是光明正大的抗震救灾所需,那么在发票上明确注明是买鞋即可,为何要欲盖弥彰地说成是买雨伞、雨衣呢?因此,这不是“价格偏高,过于浪费”,而是借抗震救灾之名行谋取福利之实;也不是“采用错误的方式填写虚假名称发票”,而是明显的违纪行为。
对于挪用救灾款买名牌运动鞋这件事,工行应该老老实实承认错误。但工行却极力为自己辩解,而其说法根本就经不住质疑。工行的“辩护状”再一次说明,我们的大型国有企业明显缺少“危机公关”的技巧。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发生18个航班“集体返航事件”后,舆论哗然,但直到4月5日,东航仍表示,返航缘由是“天气原因”。所以说,我们的一些大型国企真应该补上“危机公关”这一课了。这一课靠媒体是补不上的。这些企业之所以会感到自己“永远正确”,完全是由于他们的垄断、半垄断的性质所决定的。(刘兵)


